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学生会
项目 | 验收结论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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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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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机构和人员规模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达标 | 实有33人 |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达标 | 实有5人 |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达标 | 实有5个 | |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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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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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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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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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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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达标 | 2020年11月27-28日已召开 | |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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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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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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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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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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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达标 |
二、《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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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遴选大会工作规则》、《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我校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如下。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2.举行主席团候选人遴选大会。由主要学生干部和校院团委老师组成评委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候选人在遴选现场进行展示、答辩,主要阐述竞选理由、自身优势和工作构想及思路,形式不限,时间 5分钟以内。遴选大会进行现场无记名投票,现场公布投票结果,再经校团委官方微信平台公示后确定最终主席团候选人参加学生代表大会。
3.召开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并现场公布投票结果。
4.根据现场投票结果,最终确定主席团拟任人选。
5.学校将在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官网以及官方微信平台对主席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6.公示无异议后,面向全校公布主席竞选结果。
六、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相关信息
1.召开时间
2020年11月27日-28日
2.召开地点
南校区报告厅
3.代表数量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关于召开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精神,各学生分会按照代表条件和代表产生的程序,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民主选举产生了出席第三次学代会的代表。
其中,第三次学代会正式代表共175名,代表来自全校11个选举单位。正式代表中非学生干部代表108名,占代表总数61.71%;女代表109名,占代表总数的62.29%;少数民族代表20名,占代表总数的11.43%;党员(预备党员)2名,占代表总数的1.14%。代表的构成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他们中既有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学生干部,也有学生中的优秀骨干,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反映广大同学的意志和要求。
4.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学生会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3.选举产生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5.宣传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tomFWwkMUgytkHEnRYnLkA
https://mp.weixin.qq.com/s/wxwEbUrX_P66W6vN_PT9vQ
6.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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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组成
大会拟定正式代表175人(占学生总人数的1%),代表人选构成中,非学生干部比例原则上不少于代表总额的60%,女代表比例原则上不少于代表总额的25%,党员代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代表总额的30%,少数民族代表占一定比例。
二、代表分配
代表名额的分配:充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根据各选举单位学生人数和工作需要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
三、代表条件
代表的条件: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和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关键时刻和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是非分明;在工作、学习以及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热爱学生会工作,同广大学生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学生的拥护和信任;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正确履行代表职责,如实反映全校学生青年意见。
四、代表产生办法及程序
代表的产生办法:本次大会代表的产生,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代表的产生程序: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按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经班级团支部推荐,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报学院分团委和党总支审核,对初步人选认真进行考察;各选举单位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校团委同意后,提交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选举出校第三次学代会的正式代表,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党组织和校团委审批。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实施办法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推动学生会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校学生会骨干成员及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考核原则
根据学生会章程,按照《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干部管理与考核办法》,以“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综合评价、以评促改”为原则,通过述职考核,客观公正评价学生骨干的履职状态和工作表现,充分激励和调动学生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学生会各项工作不断改进和发展。
三、基本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主要考察学生骨干在政治觉悟、思想水平、道德品质、法纪观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以及理论学习活动参与情况。自觉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领广大同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勇担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二)专业课程学习。主要考察学生骨干在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表现,以学期内学习成绩以及文化素质、文体活动、创新创业等方面中取得的成绩为主要参考指标。
(三)履职尽责情况。主要考察学生骨干在服务同学、部门建设、日常工作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学生会部门内部管理和建设,使学生会工作不断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
(四)综合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骨干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方法、工作创新性以及个人素养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激励学生骨干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纪律作风。主要考察学生骨干在生活作风、言行举止、团结同学、舆论影响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要求做到公道正派、弘扬正气、关系融洽,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学生会工作氛围。
四、基本程序
述职评议工作分个人自评、内部互评、述职评议大会和审核存档四个步骤进行。
(一)个人自评。学生干部进行自我总结,根据现实表现,提交《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学生会学生骨干述职报告》(附件1),并如实填写《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学生会学生骨干述职评分表》(附件2)。
(二)内部互评。校学生会学生骨干之间相互评价,并如实填写《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学生会学生骨干述职评分表》。
(三)述职评议大会。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召开学生会述职评议大会,学生会主要学生骨干进行述职。由学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等相关单位人员代表、学院学生会学生骨干代表和普通同学代表组成评委进行综合评价。其中,普通同学代表不少于学生代表人数的50%。
(四)公示存档。述职评议结果公示3日并存档,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参照。
五、工作要求
(一)述职评议结束后,秘书处要公示考核结果,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每一位参评学生。
(二)严肃述职评议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以高度责任感严谨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
(三)述职评议最终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述职评议成绩列参评人员前20%(含)者为优秀。如有以下情况,述职评议结果直接为不合格: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与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活动;
2.有其他重大违法、违规现象,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3.述职评议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材料等。
六、其他
学院学生会、班委会学生骨干述职评议参考本实施方案,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由学院团委具体组织实施。述职评议方案和结果报校团委备案。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关于印发《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城职党办〔2018〕2号).pdf
中共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学校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罗媛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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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刘婷 | 是 |